承德信息工程技術學校
學生德育量化考核規(guī)定
第一條
一、采取學生德育量化考核是為了更好地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,促進學生思想品德的健康發(fā)展。
二、德育量化考核辦法以學籍管理規(guī)定為標準,以學生本人的行為表現(xiàn)為依據(jù),實行量化考核。
三、學生在校期間分學期進行考核,每學期100分,采取減分辦法進行,每學期學生德育積分90分以上為優(yōu)秀,80分至89分為良好,70分至79分為中等,60分至69分為及格,59分以下為不及格。
四、三年中累計有兩學期德育積分不及格者予以勸退。三年中有一學期德育積分不及格者,推遲發(fā)放畢業(yè)證。
五、各班主任將學期德育量化考核分數(shù)作為學期各類評優(yōu)、評先等重要依據(jù)和參考。
第二條
一、紀律
1、違紀處分減分
根據(jù)《承德信息工程技術學校學生違紀處理規(guī)定(暫行)》,學生違反此規(guī)定給予以下相應減分處理:
(1)受到警告處分,減10分;
(2)受到嚴重警告處分,減15分;
(3)受到記過處分,減20分;
(4)受到留校察看處分,減30分。
2、日常違紀減分
(1)凡吸煙、喝酒者無論何種原因每次減5分;
(2)未經批準私自外出或離校,每人次減10分;
(3)無故不參加班集體、學校集活動或公益勞動的減2分;
(4)擾亂就餐秩序,不聽勸告造成影響的每人次減2分;
(5)在非運動場所踢(打)球的每次減2分,不聽勸阻的減5分;
(6)罵人者,每人次減2分;
(7)無故不參加升旗的每次減2分;
(8)拒不執(zhí)行老師安排的任務的減2分;
(9)不服從教師、學生會干部及學校的教育管理的減5分。
二、學習(含自習課、實踐課)
1、學生上課每遲到、早退1次,每次減1分;無故曠課,每節(jié)減2分;
3、上課睡覺,每次減1分;
4、在課堂或走廊內追逐打逗、高聲喧鬧,每次減2分;
5、在上課期間玩弄手機或接打電話等,每次減2分,并當場沒收手機,拒不交出手機的每次減4分;
6、在課堂內,不服從老師管理,每次減5分;辱罵老師減5分;
7、在教室、計算機房、會議室及實驗室內吃食物;在教室給手機或電池充電,每次減2分;
8、未經允許,私自操作教師用計算機、教學儀器或教學設備的,每次減5分。
三、出操
不按規(guī)定要求出操者,遲到、早退減1分,無故缺席者每人次減2分。
四、請假
不論何種原因,每次請假減1分;不能按時銷假者,每次減1分。
五、衛(wèi)生
1、隨地吐痰或口香糖、亂扔紙屑雜物每次減2分;
2、在墻上亂涂亂畫或踩腳印者減2分;
3、不按時或不認真完成值日任務或不執(zhí)行老師布署的任務的每次減2分。
六、公物
故意破壞教學設備、實驗用品、體育器材、書刊、雜志、課桌椅、教室門窗、多媒體教學設備及其它一切學校的財物設施,除加倍賠償外,視其情節(jié)輕重參照賠償金額幅度減分。
1、公物價值在20元以下者減5分;
2、公物價值在20—100元以內減10分;
3、公物價值在100元以上者減15分。
七、儀容儀表
1、學生在校期間或集體外出活動時,不按要求統(tǒng)一著裝,每次減2分;
2、學生進校不佩戴胸卡或在校園內不戴胸卡,每次扣1分,冒用他人胸卡進校每次減2分;
3、不留學校要求的發(fā)型,染發(fā)(黑色除外),每次減5分,男生耳朵上佩戴飾物者每次減2分;
4、穿無袖背心、短褲以及拖鞋、赤腳進入教室、食堂及其它公共場所每次減2分;
5、著裝挽袖、卷褲腳、歪帶帽、披衣、敞懷減2分。
八、宿舍
1、住宿生無故晚歸每次減2分(以熄燈時間為限),未經請假夜不歸宿者,每次減10分;
2、在宿舍不按時起床或休息,大聲喧嘩,每次減2分;
3、就寢鈴聲響后,亂竄宿舍不上床睡覺者,減2分;
4、就寢鈴聲響后,在宿舍內接打電話、手機播放音樂、用手機玩游戲、收發(fā)短信、看電子書等,每次減2分;
5、就寢鈴聲響后,洗漱、洗衣物或在樓道內唱歌、打鬧、大聲喧嘩、播放手機音樂,每次減2分;
6、在宿舍內吸煙、喝酒,每次減5分,找不到當事人的,在場宿舍成員每人減1分;
7、不經允許,學生未在規(guī)定的床位就寢,減2分,未經批準留宿他人,每次減5分;
8、在宿舍內亂接電源、使用電熱器具、使用酒精爐、煤油爐,每人次減2分;
9、衛(wèi)生檢查時,采取鎖門或回避辦法不接受檢查的宿舍長減1分;
10、床鋪及日常用品擺放不整齊、不疊被子或沒有按要求疊被子,每人次減2分;
11、嚴禁男女生互串宿舍,違反者減5分,留宿異性者,減30分;
12、宿舍內各床應放床頭卡,嚴禁損壞或者含糊不清,違者每床減2分;
13、宿舍內飼養(yǎng)寵物,減2分;
14、因事、因病請假回家或放假,要按規(guī)定離校,未經允許中途返校居住的減10分。
15、未經請假,滯留宿舍,減2分;
九、考試
1、無故不參加考試減10分;
2、違反考試紀律,受到紀律處分,減相應的分數(shù)。
十、實習
1、在實習過程中違反操作規(guī)程而造成后果的按相應的紀律減分;
2、實習生在校外實習過程不遵守實習單位規(guī)章制度而被實習單位清退的,每次減20分,情節(jié)嚴重的給學校聲譽帶來損害的,減30分,其它違反法律受到公安機關處理的,減30分。
第三條
一、學生在校風建設或班風建設中具有突出貢獻的行為可予以加分。
1、對班級和校園不良行為揭發(fā)、檢舉者視情況加5分;
2、積極配合老師工作,及時向班主任或老師溝通情況,對于預防矛盾升級或事件擴大起到一定作用的加5分;
3、積極參加學?;虬嗉壗M織的各項活動,參加學?;顒蛹用看?分,參加班級活動加0.5分;
4、參加各種活動獲獎按級別加分,獲國家級加8、7、6、5分,獲省級的加6、5、4、3分,獲市級獎勵的加5、4、3、2分,獲校級獎勵的加4、3、2、1分(注:獲綜合獎項的加4分,獲一、二、三、紀念獎分別加4、3、2、1分)。
5、積極參加社團活動,根據(jù)社團有關規(guī)定,由輔導老師加1—5分。(具體加分辦法見社團管理細則)
6、改正不良習慣加分。經過本人努力和老師的幫助,改正了吸煙、喝酒、不講衛(wèi)生、說話帶臟字、亂說話、不講禮貌、亂花錢等不良習慣者,加4分。
7、拾金不昧、做好人好事、為學校贏得了榮譽、積極主動協(xié)助老師開展工作、積極主動參加勞動等,加1—4分。
二、學生德育加分應按照上述規(guī)定從嚴掌握,由班主任負責實施,每學期初將上學期考核情況報中專部,學生考核分數(shù)以考核實際分數(shù)+加分分數(shù)的形式體現(xiàn)出來。
第四條
一、中專部、教務處等各職能部門、值班人員和各位教師,可根據(jù)學生違紀情況,及時填寫減分通知單,并交到班主任或學生科科長處。
二、學生德育考核情況每周(或每月)公布一次,班主任對扣分較多的同學要定期談話。
三、如出現(xiàn)以上未規(guī)定的情形,其增減分值可參照相類似的條款執(zhí)行,此規(guī)定解釋權歸中專部。
四、此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(zhí)行。